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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届“中国创翼”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选拔赛报名即将开始
日期:2020-04-15 17:33:44  发布人:产教融合  浏览量:165

第四届“中国创翼”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选拔赛


报名即将开始啦!






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四届“中国创翼”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》(人社部函〔2020〕15号),为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,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,2020年省人社厅将联合省发改委、科技厅、扶贫办、台办、团省委、省残联共同举办第四届“中国创翼”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选拔赛,现就赛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
一、大赛名称


第四届“中国创翼”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选拔赛




二、大赛主题


创响新时代  共圆中国梦




三、组织机构


(一)主办及承办单位。主办单位共7家,分别为: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福建省科学技术厅、福建省扶贫办、中共福建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、共青团福建省委、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。由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负责承办。


(二)大赛组委会。成立大赛省级组委会(附件),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设在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,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、统筹协调、组织实施、社会宣传、赛事保障等工作。各地须成立相应的市级组委会并下设办公室,负责本地大赛各项工作。





四、参赛对象


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,项目所在地位于福建。




五、赛制安排


大赛按照“1+1”模式,包括主体赛和创业扶贫专项赛。

(一)主体赛。主体赛面向各类群体,重点是高层次人才、留学回国人员、高校和技工院校学生(毕业生)、复转军人、返乡农民工等,分为创新组和创业组两个组别。主体赛按照市级选拔赛、省级选拔赛两个阶段进行,分别由市级组委会、省级组委会组织实施。

(二)创业扶贫专项赛。专项赛面向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残疾人就业较多的企业或机构,按照市级选拔赛(或直接推荐)、省级选拔赛两个阶段进行,分别由市级组委会、省级组委会组织实施。




六、报名条件


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,经营规范,社会信誉良好,无不良记录,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。前三届“中国创翼”大赛已获省级选拔赛一、二、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加。


(一)主体赛创新组报名参赛条件

1.截至2020年6月15日,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或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。

2.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、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,具有较高成长潜力,且项目的技术、产品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。

3.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,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,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、所有权、使用权和处置权。

4.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。


(二)主体赛创业组报名参赛条件

1.截至2020年6月15日,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。

2.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、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,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,且项目的技术、产品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。

3.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,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,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、所有权、使用权和处置权。

4.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。


(三)创业扶贫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

1.截至2020年6月15日,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。

2.参赛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残疾人就业不少于30人(小微企业占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20%)。市级以下选拔赛各地可适当降低报名条件。

3.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、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,具有一定成长潜力,且项目的技术、产品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。

4.参赛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,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、所有权、使用权和处置权。

5.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。





七、赛事流程


(一)网上报名(4月27日8:00—6月15日18:00)。符合报名参赛条件的,在规定时间内登录“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”(网址:http://220.160.52.58/,以下简称申报平台),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(操作步骤为:点击申报平台右上角“服务平台入口”,选择“个人注册”,进入“创业项目申报”)。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报名人身份证、创业项目计划书、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等。每位申报人只可选择主体赛创新组、主体赛创业组、创业扶贫专项赛其中一项进行报名,不得兼报。


(二)资格审核(6月30日前)。各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,对本辖区内报名参赛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。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,项目申报人可联系各设区市人社部门。


(三)市级选拔赛(7月20日前)。主体赛市级选拔赛原则上需采取项目路演方式进行,根据评审结果,各设区市、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别推荐本地创新组前3名、创业组前3名优秀项目参加主体赛省级选拔赛。专项赛项目产生方式由市级组委会自行确定,各设区市、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别推荐1个优秀项目参加专项赛省级选拔赛。各地可将本地选拔赛与地方大赛有机结合,避免重复赛事。


(四)省级选拔赛(9月15日前)。主体赛和专项赛省级选拔赛由省级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,采取项目路演方式进行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省级选拔赛主体赛创新组、创业组将各评出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3名、三等奖6名及优胜奖若干名,专项赛将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各1名及优胜奖若干名。主体赛创新组前4名、创业组前4名和专项赛第1名优秀项目确定为参加全国选拔赛项目。




八、评审规则


评审采用全国大赛统一的标准进行打分,主要突出“创新引领创业,创业带动就业”的导向,鼓励新业态、新模式创业,支持台胞创业和返乡创业,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、示范性、引领性及带动就业、扶贫等社会价值。各评委进行现场独立打分,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项目最终得分,并以得分高低依序确定对应奖项等次。评审规则及赛事工作实施细则另行下发。




九、奖励扶持


省级组委会对获得省级选拔赛一、二、三等奖的优秀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,对优胜奖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,同时为获奖项目提供创业辅导、媒体宣传、资本对接等各方面帮扶,助力获奖项目的成长和发展。对严格按照统一名称、统一进度、统一标准举办市级选拔赛,组织、动员和宣传力度大、效果好,大赛全程未发生违规事件的地市将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。对积极参与、动员、推荐项目参赛的各高校、各类创业协会、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服务机构等,将授予优秀项目推荐奖或特别贡献奖并颁发奖牌。各地可按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资金扶持。市级选拔赛活动经费由各市级组委会负责,各市举办选拔赛及配套活动时可按规定接受社会资助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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