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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厦政策丨落户政策
日期:2022-05-04 10:10:19  发布人:产教融合  浏览量:0

 在厦就业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,或年龄45周岁以下往届本科生,或连续在厦缴交社保1-3年、年龄35周岁以下往届专科生,或未取得外国国籍(含外国永久居留权)的留学人员,均可落户我市。

 技能人才及“三高”企业人才落户。男性50周岁以下、女性40周岁以下,在厦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中级工或者在厦合法稳定就业的高级工、技师和高级技师,可落户本市。 在我市“三高”企业就业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,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.5倍的各类人才,可落户本市。

市人社局:0592-12333

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,符合规定的可直接申请办理落户手续,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。

市公安局:0592-2034304


(转自: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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