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> 政策法规 >> 详细内容
 
政策法规 >> 正文
入厦政策丨创业扶持
日期:2022-05-04 10:14:25  发布人:产教融合  浏览量:0

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(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)来厦自主创业的,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。

市人社局:0592-5327736

闽籍40岁以下、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在厦首次创业, 且3年内获得1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的,投资满一年后,经认定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%、最高50万元给予资金补助。

市委人才办:0592-2892547

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,2019年1月1日之后首次来厦创业,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,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启动补助。

市人社局:0592-5327736

 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,2019年1月1日之后首次来厦租用场地创业,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,可按其持续经营时间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。第1—12个月、13—24个月、25—36个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/户.月、400元/户.月、300元/户.月。

市人社局:0592-5327736

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首次来厦创业,从申请获批创业场地补贴之日起,创业项目持续经营每满一年给予3000元/户奖励,最长3年。

市人社局:0592-5327736

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首次来厦创业,从申请获批创业场地补贴之日起, 3年内,每吸纳1名本市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,达到12个月以上并缴交社保的,给予每人2000元标准的带动就业奖励。

市人社局:0592-5327736

 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在厦注册运营的创业项目,经专家评审,入选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的,每个项目给予2000元的入库项目奖励。其项目在政府部门组织、国家级赛中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创业项目,分别给予10万元/个、8万元/个、6万元/个奖励;在政府部门组织、省级赛中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,分别给予5万元/个、4万元/个、3万元/个的奖励。

市人社局:0592-5327736

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,参加有资质机构的创业技能培训,取得合格证书的,可以申请最高1200元的培训补贴。

市人社局:0592-5059510

点击数:0收藏本页